拍定/1451萬-1標
🔴法拍案件🔴
| ▌ | 地址 | |||||
|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23號3樓 | ||||||
| ▌ | 公告內容 | |||||
| 辦理法院 | 金服 | |||||
| 案號 | 113職一423金 | |||||
| 拍賣時間 | 114/07/23 上午10:30 | |||||
| 拍次 | 3拍 | |||||
| 點交否 | 不點交 | |||||
| ▌ | 拍賣情況 | |||||
| 拍賣中 | ||||||
| ▌ | 產權資料 | |||||
| 社區名 | 類型 | 公寓 | ||||
| 樓層 | 3/4 | 屋齡 | 41 | |||
| 權狀坪 | 62.11 | 室內坪 | 62.11 | |||
| 公設坪 | 土地坪 | 17.87 | ||||
| 增建坪 | ||||||
| 車位坪 | 車位 | |||||
| ▌ | 拍賣資料 | |||||
| 拍賣底價 | 1429.8 | 萬元 | ||||
| 保證金 | 286 | 萬元 | ||||
| 單價/坪 | 23.0 | 萬元 | ||||
| 標別 | ||||||
| ▌ | 預估拍次 | |||||
| 一拍價格 | 2234 | 萬元 | 36.0 | 萬/坪 | ||
| 預估二拍 | 1787.2 | 萬元 | 28.8 | 萬/坪 | ||
| 預估三拍 | 1429.8 | 萬元 | 23.0 | 萬/坪 | ||
| 預估應買 | 1429.8 | 萬元 | 23.0 | 萬/坪 | ||
| 預估四拍 | 1143.8 | 萬元 | 18.4 | 萬/坪 | ||
| ▌ | 法院筆錄 | |||||
| 1‧本件建物查封時,在場人即第三人林O珺稱,系爭房屋目前由其使用管理中,房屋原本的大門有另開一扇門可供出入(稱有向工務局申請),系爭房屋現隔出八間套房,其中一間由林O珺自行使用,二間提供其員工居住,剩下五間則租出他人。 2‧依在場人提出之信託借名登記契約與事後陳報之房屋租賃契約,前者於111年2月22日由房屋之原所有權人蕭O燦與林O珺所訂立,故其於查封前即有合法使用系爭房屋之權源,故房屋拍定後不點交。 3‧另在場人雖稱系爭房屋並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受創、嚴重漏水、火災受損、非自然死亡等情形。惟因鑑價公司未入內勘估,無法判斷該屋之氯離子含量及輻射劑量,外觀上則無明顯之火災及地震受創痕跡,亦無從得知是否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於屋內;故實際情形仍應以專業鑑定機關及相關公部門發佈為主,應買人亦宜再行查明。審慎評估其風險。 4‧本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載明:「(限制登記事項)111年4月13日板登字第83070號,預告登記請求權人:王O子,內容: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予請求權人前不得移轉予他人,義務人:蕭O燦‧‧‧‧‧‧‧111年4月15日登記」等語,投標人應審慎評估此一風險後始為投標,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。 5‧本件如有停止、撤回、撤銷、延緩執行等事由,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,縱已宣布拍定,法院亦得停止拍定,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,當事人均不得異議,不同意者,請勿參與投標應買。 6‧本件刊登於網站或公所或本公司之公告內容,如與法院電子公告欄發佈之公告內容不符時,一律以法院網站及電子公告欄之公告內容為準。 7‧詹○財律師即債務人之遺產管理人。 《新北地方法院案號:113年度司執喜字第23305號,拍賣抵押物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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