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定/950萬-2標
🔴法拍案件🔴
| ▌ | 地址 | |||||
| 新北市永和區民治街37巷1號4樓 | ||||||
| ▌ | 公告內容 | |||||
| 辦理法院 | 新北 | |||||
| 案號 | 112日151324 | |||||
| 拍賣時間 | 113/04/09 下午2:30 | |||||
| 拍次 | 3拍 | |||||
| 點交否 | 點交 | |||||
| ▌ | 拍賣情況 | |||||
| 拍賣中 | ||||||
| ▌ | 產權資料 | |||||
| 社區名 | 類型 | 公寓 | ||||
| 樓層 | 4/5 | 屋齡 | 45 | |||
| 權狀坪 | 23.32 | 室內坪 | 23.32 | |||
| 公設坪 | 土地坪 | 12.83 | ||||
| 增建坪 | ||||||
| 車位坪 | 車位 | |||||
| ▌ | 拍賣資料 | |||||
| 拍賣底價 | 897 | 萬元 | ||||
| 保證金 | 180 | 萬元 | ||||
| 單價/坪 | 38.5 | 萬元 | ||||
| 標別 | ||||||
| ▌ | 預估拍次 | |||||
| 一拍價格 | 1400 | 萬元 | 60.0 | 萬/坪 | ||
| 預估二拍 | 1120 | 萬元 | 48.0 | 萬/坪 | ||
| 預估三拍 | 897 | 萬元 | 38.5 | 萬/坪 | ||
| 預估應買 | 897 | 萬元 | 38.5 | 萬/坪 | ||
| 預估四拍 | 717 | 萬元 | 30.7 | 萬/坪 | ||
| 法院筆錄 | ||||||
| ▌ | 1‧建物現為第三人喻O林、喻O林所占用,喻O林雖具狀陳稱長年租用該建物,惟未向本院提出合法使用該建物之證明文件,核屬無權占用該建物,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。 2‧經本院函詢相關機關,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受創、火災受損、非自然死亡等情形;本院於執行過程,沒有發現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形。購買法拍房屋均存在一定風險,且沒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,應買人若有疑義或不願承受風險,請勿參與投標,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。 3‧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,可能需相當時日(數月至數年不等)。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,於該爭議確定時,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。 4‧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、本院郵寄之通知、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示之內容,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,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。 5‧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、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,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。 6‧為維護交易秩序,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:(1)若有停止、撤回、撤銷、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,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,縱已拍定,本院亦得撤銷拍定,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,應買人、拍定人、債權人、債務人均不得異議,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,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。(2)因虛偽、未據實、及時陳述及提供資料、隱匿資料、偽造文書、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(均包括口頭說明及書面文件),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,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,債權人、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,負擔賠償責任。(3)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,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情形,得由本院撤銷拍定,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,應買人、拍定人、債權人、債務人均不得異議,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標,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。 《分割遺產》 |
★若刊登內容有誤差,以拍賣機關公告內容為準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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